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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動警與立法規管繁殖及買賣

成立動警與立法規管繁殖及買賣

近期就要求成立"動物警察" 及"Cap 139B"反對發牌與私人繁殖者的議題上, 令大家熱血沸騰。 虐待個案天天有, 犯案手法層出不窮; 但執法部門處事方式就只有一個 ~ 姑息養奸! 實不敢想像香港堂堂一個 “國際之都” 會逐步變成聞名國際的 “虐待都市”。從眾多個案看到, 動物守護計劃全盤失敗, 別說「守護」,就連為被虐動物 「申冤」也做不來, 我們還能指望什麼? 警方每每要愛協給與”專業”意見,但所獲的結論都是為施虐者開脫
的歪理籍口。 既然守護計劃成效不章, 設立專責調查的警察小組, 絕對是有急切需要, 當然還要配合嚴厲的執法與檢控才能收效。

第二個有關”139B 修例立法規管繁殖及買賣”。 政府草擬立法規管繁殖業原是好事, 但當細看內文後,發現竟是為繁殖業界營造美好商機環境的法案。 “寵物”一詞何解? 是“寵”愛動 “物”, 是一生一世的承諾及責任; 但單次出售牌照正正在唱⋯⋯反調。 可以隨意出售家中寵物, 是否在鼓吹玩完即棄的概念? 還要是用出售形式的掉棄, 那在養動物前為何還要 “停一停, 諗一諗” 呢?

再看甲類牌照, 這是專為業餘繁殖者鋪橋搭路成為合法的繁殖商販的通行証。 動物繁殖真的只要能乎合環境空間及衛生條件便可行嗎? 遺傳基因與健康才是最重要的一環, 沒具備專業繁殖知識及對所配品種基因問題沒深入認識的人, 絕對不適合作為一個繁殖者。 若繁殖不洽當, 所生產的動物很容易出現遺傳病等健康問題, 要承受一生被病痛煎熬的苦況, 那這群繁殖者與街上的施虐者有何分別? 我們真的需要這種不保障動物福利的牌照嗎? 要規管只需要一種商業牌照便已足夠, 為何還要添加多種牌照去迎合繁殖業界呢? 取締私人繁殖才能有效避免更多問題貓狗的出現。

“成立動警” 與”反私人繁殖發牌”兩個議題都同樣重要, 都是相連貫的。 無論是街上的施虐者還是住家胡亂殖病貓病狗的施虐者, 我們都要求杜絕。 生命本來就是無價, 但明白到要立即全面取消售賣動物於目前是不可行, 那便應從收窄業界的的自由度入手,先要淘汰不合資格的業餘繁殖者
, 再逐步的收緊、規管, 絕對不應朝着配合市場營運的方向發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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